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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欧盟POPs通过关于UV-328和PFOA的相关草案

作者:

立讯检测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5-15

2025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采纳了修订欧盟POPs法规附录I的提案,即将发布关于增加UV-328以及修订PFOA及盐和相关物质管控要求的修订法规。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排查相关物料,确认产品的合规性。

通过的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

 

 

增加UV-328管控内容

2-(2H-苯并三唑-2-基)-4,6-二叔戊基苯酚(UV-328)

 

CAS No:25973- 55-1  EC No:247-384-8

 

主要管控要求:

1.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适用于UV-328浓度等于或低于1mg/kg(0.0001%以质量计)的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2. 作为例外,下列情形中含有UV-328的物品可被投放市场和使用:

(a) 用于陆地机动车辆中,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b) 用于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c) 用于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d) 用于相纸中,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e) 以下设备的备用零部件,若其在生产时原本已使用UV-328,则允许使用至其使用寿命结束或至2044年,以较早日期为准:

(i) 陆地机动车辆;

(ii) 用于农业、林业和建筑的固定式工业机械;

(iii)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和检验的液晶显示设备,医疗设备除外;

(f) 以下设备的备用零部件,若其在生产时原本已使用UV-328,则允许使用至其使用寿命结束:

(i) 符合 (EU) 2017/745 法规和 (EU) 2017/746 法规范围内的设备中的液晶显示器;

(ii)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测试、生产和检验的液晶显示设备。

 

3. 在第2款(a)至(f)项规定的相关豁免到期日之前或当日,已在欧盟境内使用的含UV-328物品,可继续使用。

二

 

 

修订PFOA管控要求

对POPs法规附录I的A部分表格中“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条目的第四列修订如下:

 

第3点修订:删除了第二句“欧盟委员会应在2023年8月25日之前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新增点4a和4b。

4a:第4条第(1)款(b)项适用于消防泡沫及其浓缩物中含量不超过10毫克/千克(0.001%重量)的PFOA或其相关化合物,这些化合物用于抑制液体燃料蒸气和扑灭B类火灾。此限值自法规生效起有效期为3年。

4b.:第4条第(1)款(b)项同样适用于无氟消防泡沫中含量不超过10毫克/千克(0.001%重量)的PFOA或其相关化合物,前提是这些化合物源自按照最佳可用技术进行清洁的消防设备。

 

第6点修订:将日期“2025年7月4日”替换为“2025年12月3日”。

第10点修订:删除了第二句话“欧盟委员会应在2023年2月22日之前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新增第11点:在第5(a)至(d)点规定的相关豁免到期之前或之日,欧盟已经使用的含有PFOA、其盐类和PFOA相关化合物的物品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