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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指引——加拿大电子烟标签及包装法规SOR/2019-353

作者:

立讯检测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30

加拿大现行的“Vaping Products Label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s”法规SOR/2019-353,下面为您详细解读最新法规中相关要求:

适用产品范围

适用于在加拿大零售销售的所有电子烟及其包装。

不适用于受《食品和药品法案》约束的电子烟。

电子烟的尼古丁浓度声明

加拿大禁止销售尼古丁浓度超过20 mg/mL的电子烟产品(根据加拿大SOR/2021-123法规),所有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必须标明尼古丁浓度。浓度值前应标注“尼古丁——”,后接计量单位“mg/mL”。

电子烟的健康警告

任何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都必须显示健康警告。标注健康警告必须在英文版健康警告的旁边或下方显示“Health Canada”字样,在法文版健康警告的旁边或下方显示“Sante Canada”字样。

无尼古丁产品显示不含尼古丁声明

只允许在电子烟上显示以下表达式中的一个:

  1. 英文版本中的表达为“Nicotine-free”,法文版本中的表达为“Sans nicotine”;
  2. 英文版本中的表达为“No nicotine”,法文版本中的表达为“Aucune nicotine”;
  3. 英文版本中的表达为“Does not contain nicotine”,法文版本中的表达为“Ne contient pas de nicotine”。
信息显示
  1. 所需的健康警告和允许的任何表述必须以相同的方式以两种官方语言显示。
  2. 允许的任何必要信息和任何表述必须是不可模糊和去除的。
  3. 完整性:打开电子烟或包装的常规方法不得切断、损坏或使任何字母、单词或表达内容的一部分变得难以辨认。

清晰度:任何必需的信息必须以标准无衬线字体显示,该字体不得压缩、扩展或装饰,

  1. 为白色背景上的黑色,且其x高度相对于字体的升部或降部较大。信息显示应清晰可辨,并在整个电子烟使用寿命期间,在正常或常规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条件下保持清晰可辨。字体的高度必须通过测量大写字母或小写字母来确定,大写字母或小写字母具有升序或降序,如“b”或“p”。
  2. 所需信息文本中的每个字符必须具有相同的字体和字号。
  3. 在电子烟或包装上的尼古丁浓度声明或健康警告必须:
  1. 若主显示面板面积达到或超过45cm2,字符最小高度为3毫米且最小尺寸为8点;
  2. 若主显示面板面积在10至45cm2之间,字符最小高度为2毫米且最小尺寸为6点;
  3. 若主显示面板面积小于10cm2,字符最小高度为1.5毫米且最小尺寸为4.5点。
  1. 健康警告第一个单词为大写字母和粗体;其余文本不是粗体,而是小写字母。
内容清晰完整
  1. 任何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显示的必要信息必须尽可能靠近说明书或标签表面的顶部边缘,确保在适用情况下,任何尼古丁浓度声明位于健康警告正上方;以在正常或常规销售或使用电子烟时无需额外操作即可完整阅读的方式显示。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显示的任何必需信息必须以最小高度为2 mm且最小字号为6号的字体显示。
  2. 必须在含电子烟的包装中插入显示电子烟所需健康警告的说明书。
  3. 标签不得隐藏或模糊显示在电子烟或其包装上的任何必要信息;不得干扰电子烟的正常使用或安全操作。
成分清单要求
  1. 每种电子烟都必须提供成分列表,且必须列出该产品中所有成分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缩写)。英文版和法文版的成分列表均需以“Ingredients:”作为标题。
  2. 若在电子烟中添加任何成分或成分组合仅用于产生特定风味或风味组合,则这些成分在英文版成分列表中必须标注为“flavour”,而在法文版成分列表中则标注为“arome”。对于添加到电子烟中以产生组合口味的成分,必须使用这些成分的总浓度比例来确定在成分列表中列出口味指示的顺序。
  3. 成分列表必须显示在电子烟直接容器的显示表面上以及任何外包装的显示表面上或在电子烟设备或电子烟部件上贴附标签显示成分列表。
  4. 成分清单中列出的成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 对于电子烟中浓度达到或超过1%的成分,需按其比例从高到低排列;
  6. 对于浓度低于1%的成分,则可任意顺序排列,并紧接在a项所列成分之后。当电子烟中一种成分的浓度以百分比表示时,该百分比代表该成分重量与电子烟体积的比值。
  7. 儿童防护要求
  8. 儿童防护容器构造必须只能通过使用非随容器提供的工具来操作、刺穿或移除其一个功能性必要部件才能打开;或符合以下任一标准或至少等效标准的儿童测试方案要求:
  9. 加拿大标准协会CAN/CSA Z76.1-16标准《可重复密封儿童防护包装》
  10.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8317:2015标准《儿童防护包装——可重复密封包装的要求和测试程序》
  11. 美国联邦法规第16编《商业惯例》第1700.20条《特殊包装测试程序》
  12. 儿童防护容器必须在整个有效期内保持其作为儿童防护容器的特性,对于可重复填充容器来说,在正常储存、销售和使用条件下,也必须保持其作为儿童防护容器的特性。
  13. 开启和关闭说明
  14. 对于符合要求的儿童防护容器,其显示表面必须标注以下警示语:“USE ENTIRE CONTENTS ON OPENING. THIS CONTAINER IS NOT CHILD-RESISTANT ONCE OPENED.”  “UTILISER LA TOTALITÉ DU CONTENU APRÈS OUVERTURE. UNE FOIS OUVERT, LE CONTENANT N’EST PLUS UN CONTENANT PROTÈGE-ENFANTS.”
  15. 如果直接容器的主显示面板面积小于45cm2,则无需在直接容器的显示表面上显示该声明。如果外部包装的主显示面板面积小于45 cm2,则必须在紧邻容器上的标签上显示声明。
  16. 若直接容器尺寸较小且未进行包装,则当主显示面板面积大于15cm2但小于45cm2时,必须在直接容器的显示表面或附带标签上展示声明;如果直接容器的主显示面板面积等于或小于15cm2,则需在附带标签上展示声明。
  17. 毒性信息

    对于尼古丁浓度达到或超过0.1 mg/mL的电子烟,其直接包装容器表面必须标注以下信息:如图所示危险标识完全一致(尺寸需保持一致);毒性警告及急救措施说明的英

  18. 文和法文版:“POISON: if swallowed, call a Poison Control Centre or doctor immediately.”和“POISON : en casd’ingestion, appeler immédiatement un centre antipoison ou un médecin.”
  19. 信息必须以两种官方语言显示;且并在整个电子烟有效期内保持清晰易读,或在可重复填充的即时容器中,在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正常条件下保持清晰易读;以白色背景上的黑色字体显示。
  20. 若所需信息以文字形式呈现,则该文字必须采用标准无衬线字体,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不进行压缩、扩展或装饰处理;所需信息文本中的每个字符必须具有相同的字体和类型大小。
  21. “POISON”一词用粗体大写字母;
  22. 该声明位于危险标志的旁边或下方。
  23. 危险符号的显示

    毒性警告和急救处理声明必须以如下方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