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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欧盟 REACH 法规合规:高关注物质清单与 REACH 附录 XVII 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限制要求

作者:

立讯检测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3-03

2026 年欧盟 REACH 法规合规工作已不只是追踪法规更新。欧盟正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框架收紧化学品管控,企业需具备可靠的供应商数据与自动化合规流程,才能有效降低合规风险。

 

对合规团队而言,2026 年是关键过渡年。在 2030 年消防泡沫中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首条禁令生效前,全新的文件编制、标识标注及风险管理义务已正式启动。本文将解读法规变化、受影响主体,以及需优先落实的欧盟 PFAS 合规时限。

 

2026 年欧盟 REACH 法规合规变化

 

欧盟 REACH 法规更新节奏持续加快。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新增物质、附录 XVII 限制范围扩大,以及 PFAS 相关规则与全球法规叠加,使得全供应链的数据需求大幅提升。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发现化学品注册卷宗普遍不合规,且欧盟各成员国执法标准不一,企业面临的核查与整改风险持续增加。

 

今年合规团队需重点关注两项 REACH 法规进展:持续的高关注物质监管,以及附录 XVII 新增的 PFAS 限制要求及强制执行节点。

 

 

持续生效的高关注物质清单义务

 

高关注物质(SVHC)仍是 REACH 法规的核心合规要求。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常于每年 1 月和 6 月更新 REACH 候选清单,每次更新都会直接触发新的物品评估、SCIP 通报及客户信息披露义务。

 

尽管消防泡沫限制是本次核心更新,但企业仍需:

 

关注候选清单新增物质(2026 年 2 月新增 2 种物质)

 

留存由供应商佐证的物质数据

 

履行客户沟通告知义务

 

高关注物质新增后及时更新 SCIP 通报

 

高关注物质合规需具备精准的零部件级追溯能力与可举证的文件资料。依靠人工或表格追踪,难以快速应对年中 REACH 法规更新,基础管控薄弱会进一步加大新限制要求的执行难度。

 

 

2026 年欧盟 REACH 附录 XVII 限制要求

 

2026 年最主要的更新,是附录 XVII 新增条款,限制欧盟范围内消防泡沫中的 PFAS。REACH 法规附录 XVII 持续扩充,新增物质限制、降低浓度限值,并出台针对纺织品、电子电器、消费品等行业的专项禁令。

 

欧盟委员会法规(EU)2025/1988 修订内容:

 

采用经合组织(OECD)的 PFAS 结构定义

 

设定基于浓度的限制标准

 

设立至 2030 年及 2035 年的过渡期

 

引入操作规范、标识标注及管理计划要求

 

最终形成分阶段逐步淘汰消防泡沫中 PFAS的明确合规节点。

 

与此同时,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正就更广泛的 REACH 框架下 PFAS 限制提案开展第二轮公众咨询,预计 2026 年 3 月启动,采用全新问卷形式,聚焦 14 个原始应用行业。此外,提案中 PFAS 的定义比消防泡沫限制条款更宽泛。咨询结果将为化学品风险评估委员会(SEAC)提供最终意见依据,随后风险评估委员会(RAC)与化学品风险评估委员会(SEAC)将于 2026 年底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意见,以供最终决策。

 

 

REACH 附录 XVII PFAS 关键合规时限

 

消防泡沫中 PFAS 全面禁令(浓度超过 1mg/L)将于 2030 年生效,而2026 年 10 月 23 日是逐步淘汰过程中首个重要合规节点。

 

2026 年 10 月 23 日:启动操作与标识义务

 

自该日起:

 

PFAS 泡沫仅可用于涉及易燃液体的 B 类火灾扑救

 

排放与暴露水平需降至技术可行的最低值

 

未使用库存及含 PFAS 废弃物需单独收集

 

上市销售的含 PFAS 消防泡沫(便携式灭火器除外)需加贴标识

 

未使用库存及含 PFAS 废弃物需加贴标识

 

这标志着合规从意识提醒转向文件化管控。

 

2027 年 4 月 23 日:终止大部分培训与测试用途

 

截至该日:

 

终止大部分培训与测试用途中的 PFAS 使用

 

公共消防部门终止 PFAS 使用(有限豁免除外)

 

便携式灭火器用耐醇型 PFAS 泡沫停止上市销售

 

2030 年禁令节点

 

2030 年 12 月 31 日:便携式灭火器停止使用 PFAS

 

2030 年 10 月 23 日:全面禁止 PFAS 消防泡沫上市销售与使用

 

2035 年 10 月 23 日:延长豁免期到期

 

部分高风险行业可享受更长过渡期,相关豁免在特定条件下于 2035 年到期。

 

 

PFAS 管理计划要求

 

2026 年起,PFAS 管理计划要求具备强制执行力。除便携式灭火器外,使用方需制定场所专项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使用条件与用量

 

未使用库存及废弃物的收集与妥善处理

 

设备清洁与维护流程

 

泄漏应急处置文件

 

向无氟泡沫替代的方案

 

计划需每年审核,并至少留存 15 年。

 

 

PFAS 标识与废弃物处置义务

 

自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除便携式灭火器外,所有相关产品均需加贴标识,标签须注明:警告:含有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所有 PFAS 总和浓度大于或等于 1 毫克 / 升。

 

使用方还需确保含 PFAS 废弃物(含废水)的单独收集、妥善处理与标识。

 

 

企业当前应对措施

 

2026 年欧盟 REACH 合规需从被动追踪更新转向体系化项目管理。企业应立即完善合规体系,重点推进:

 

建立所有产品与市场的物质暴露统一视图,而非仅聚焦消防泡沫

 

推动合规、环境健康安全(EHS)、采购、产品团队协同,明确 REACH 时限与责任

 

搭建可扩展流程,应对半年一次的候选清单更新,避免重复收集数据

 

为 2026 年咨询中更广泛的 PFAS 限制(及更宽泛定义)做好准备

 

确保文件资料符合欧盟各国核查要求

 

从被动应对转为持续、可审计合规的企业,将更适应 REACH 执法趋严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