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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LV新规(EU) 2026/1738落地:汽车出口欧洲需关注再生塑料含量与循环设计

作者:

立讯检测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8-24

欧盟官方公报于2026年7月24日正式发布《车辆循环设计要求及报废车辆管理法规》(Regulation (EU) 2026/1738)。该法规由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共同通过,取代了已实施二十余年的报废车辆指令(2000/53/EC)和3R型式认证指令(2005/64/EC),欧盟汽车监管由“末端回收”转向“全生命周期循环管理”。


 

新法已于2026年8月13日生效,并将于2028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计划进入欧盟市场的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企业而言,合规窗口期已经打开。


 


 


 

一、管控范围更大,分期覆盖更多车型

法规仍以M1类乘用车和N1类轻型货车为起点,但不再止步于此。根据规定,其他车型将分期纳入,适用范围逐步扩大。


 


 

二、有害物质限制:延续+联动+整合

延续四项重金属限制:铅(Pb)、汞(Hg)、六价铬(Cr6+)不得超出0.1%,镉(Cd)不得超出0.01%;原有的豁免机制继续有效。


 

与REACH、POPs法规联动:车辆中其他化学物质需满足欧盟REACH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的相关要求。欧委会还需在2028年2月之前提交一份车辆中关注物质的使用情况报告。


 

与电池法规整合:法规通过附件XII修订欧盟电池法规(EU)2023/1542附件I,把车辆电池中汞、镉、铅、六价铬的限值纳入统一管控。


 


 

三、再生塑料含量:首次有了强制底线

新法规为新车塑料中的再生材料含量设定了强制性目标。企业不仅要确保整车再生塑料占比达到规定要求,还需保证所用再生塑料中至少20%的消费后塑料来源于报废车辆或车辆使用阶段拆卸下来的零部件。


 

此外,欧盟委员会后续还将制定钢、铝、镁、稀土永磁材料等再生材料占比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和验证方法。


 


 

四、循环设计、DCVP与EPR同步升级

新法规还提出了多项要求:


 

车辆电池、电驱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具备良好的可拆卸、可更换设计;

车辆投放欧盟市场需配备数字循环车辆护照(DCVP),记录材料与循环利用信息;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要求进一步强化,推动报废车辆回收利用链条闭环。